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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公告

怀宁县各小微企业:

  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对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文件精神,怀宁县总工会将对全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主体

1.全县范围内,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并按照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至怀宁县总工会及所辖县总工会的小微企业。

  2.暂未建立工会组织已缴纳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在返还政策期限前完成工会组建经申报审批后返还。

、返还期限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以工会经费缴交日期为准。

三、 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网址为http://sme.miit.gov.cn/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进行自测,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确定,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后再进行以下步骤;

小微企业自收到公告之日即可向所在地方总工会申请,并提供报送以下材料。

1.填报《怀宁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电子文档1份、纸质两份,见附件1);

2.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3)缴交工会经费票据复印件;

4)上年度企业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从业人员人数的材料;

5)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6)上年度企业利润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3.2020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须于2021年7月底前完成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2021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须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咨询电话和交流群

怀宁县总工会:4636881  

小微企业经费返还交流群: 655378901


怀宁县总工会

2021年6月15日

                          

 点击下载:怀宁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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